2021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與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考研專業課資料,點擊關注】1.符合教育部下達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下同),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各學院劃定具體專業復試分數線,已在南師大研招網公布。
2.單獨考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照各學院劃定具體專業復試分數線且總分、公共科目減10分確定進入復試的分數線。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總成績)按照報考專業/門類,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降10分確定。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分數線(總成績)要求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總分要求249分基礎上上調45分,即總分不低于294分,。
二、招生計劃與復試名單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在上線人數充足的前提下,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名單已在學校和學院網站公布。
三、關于調劑
(1)接收調劑專業:125100工商管理(專業學位)
(2)調劑基本要求:
①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初試科目應與125100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初試科目相同。
④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
⑤對申請調劑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參加調劑復試。
(3)調劑申請流程
調劑考生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出申請。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具體填報時間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4)調劑復試安排
調劑復試時間和形式等將根據學校復試工作整體安排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和安排將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系統中提醒和查看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四、關于破格
我校今年不接收考生破格申請。
五、復試方式
音樂學院、體育科學學院、美術學院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其他學院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六、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審核工作由學院在復試前完成。考生按學院指定的途徑提交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材料(掃描成PDF格式文件)。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高職高專、本科結業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的成績單;
②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原件,或獲得廳局級以上獎項原件。
3.單獨考試考生須攜帶論文(或業務骨干證明)、兩名專家推薦信、同意定向就業本單位的證明。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須提交《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未經資格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七、考核形式和內容
1.考核形式:以面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的學院還包括專業技能考核)為主要形式,具體要求由學院另行通知。
2.考核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
(3)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個人志趣、治學態度、創新思維等綜合素質。
(5)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組織方式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等四個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學校和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學校和學院將對復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及記錄工作。
八、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60%+復試面試成績(復試方式為現場復試的還包括專業技能考核成績,滿分100分)×35%+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滿分100分)×5%。
九、錄取
招生學院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含統考生、調劑生、單考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單按一志愿、調劑及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分類排序。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時間進行公示后上報,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1.復試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錄取:
(1)復試面試(或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成績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待錄取”。
(5)報名材料弄虛作假。
2.單獨考試、農村師資教育、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按定向就業方式擬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對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意見,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4.調檔與簽訂協議
擬錄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往屆畢業生預計6月底之前調檔,應屆畢業生可推遲到畢業后調檔)。擬錄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教育部文件規定,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我校今年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錄取前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擬錄取考生在正式錄取前還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均不遷轉戶口。
5.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并備案后,我校預計于7月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如需變更通訊地址,可在復試錄取期間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內進行申請更改。
6.入校后復查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已錄取考生身份和學業水平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體檢
遵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我校在復試階段不組織體檢,考生體檢工作在入學后組織進行,屆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通知。體檢不合格將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學校和學院將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十二、咨詢、申訴及監督
1.信息查詢
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學院網站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相關信息。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njnu.edu.cn/。
2.申訴
申請人對學院碩士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仙林校區篤學樓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23。
咨詢電話:025-85891893,傳真:025-85891227。
郵件:yzb@njnu.edu.cn。
監督電話:025-85891511
各學院聯系電話請查看招生簡章。
本辦法由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研工部)負責解釋。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3月25日
原標題:2021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文章來源: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AC3D9226ADA13C16E04077CAA468131D&wid2=BD4E9A91C1EA490DE05002DF3E097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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